咖喱咖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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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两只小咖喱

何以不得安

一发完

牧歌和几个他爱过的以及爱过他的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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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出生在一个南方小镇上,这儿常有灰蒙蒙的天,不知停歇的雨,潮气把一切物事都泡软,用力就能拧出水来,包括他自己。他有温吞的眉眼,柔软的头发,唯一一副还算有些棱角的眼镜,是捡回来的,大概是哪户有钱人家的少爷从省城带回来,用够或不喜欢了就扔掉,牧歌捡来用,度数不很合适,稍微有些高了,刚开始戴的时候有些发晕,但用着用着也就习惯了,虽然代价是他近视度数的加深,不过没什么所谓的,对于他来说,好像没有什么是不能迁就的,譬如不合适的眼镜,譬如不合适的家,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

 

牧歌从小到大都未曾在家里听见过笑声,歇斯底里倒是不少,夹杂着母亲尖锐的哭声和恶毒的诅咒。林素筠——他的母亲,确实没有一张慈母的脸,眼角眉梢都吊着些凌厉,那是年轻时美貌与高傲的碎片,后来被生活打压了,就扭曲出十成十的刻薄来,但毫无疑问,那也是悲苦的刻薄。牧歌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听习惯了她叫自己贱种,好像自己根本不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不过牧歌对这一切都能照单全收。林素筠是生养他的母亲,他们血脉相连,他更愿意做的是努力讨好她,让她能够喜欢自己,因此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只可惜林素筠并不领情,牧歌自己辛苦攒钱给她买的一盒香粉,她转头就丢在角落,一次也不曾用过。

 

在牧歌十七岁的那年,小镇上来了一对夫妇,据说是为了处理搬迁祖坟相关事宜,大家叫他们迟先生和迟夫人。迟先生当年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未曾想过十多载光阴打马过,再归来时俨然已成富商巨贾,身着利落洋装,携一如花美眷,羡煞旁人。那日牧歌随林素筠外出,在烟雨朦胧的青石板路尽头,远远地瞧见那一对璧人。迟先生打着油纸伞,迟夫人挽住他的手臂,脖颈线条优雅,像只真正高贵的白天鹅。可牧歌没有被白天鹅吸引,他的目光属于迟先生。迟先生的皮鞋在雨里踩出涟漪,涟漪泛在牧歌心上。他并不年轻了,可是仍然好看,是有棱有角的那种好看,在柔软的水乡中轻而易举就能拓出一个独属于他的印子来,牧歌的心陷进那个印子里,就变成他的形状。

 

有那么短暂的几秒,牧歌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半迷醉状态,为一场只有他单方面知晓的邂逅。因此他没有注意到,同一时刻,他的母亲定定望着某处,和他同样保持诡异的静止。少顷,林素筠猝然回神,仿佛遭受重击,脸色变得煞白,不要命地往相反的方向奔逃,狼狈而惊惶,仿佛身后有猛兽要向她扑去。牧歌急忙要追,错杂的脚步间他鬼使神差地回了次头,谁知竟对上迟先生的目光。迟先生隔着密密的雨帘对他笑了一下。于是牧歌瞬间想起过去某个雨水消散的春天午后,他抬眼,从家中顶棚漏雨的罅隙中窥见阳光,那光使他双眼迷离,仿若种子萌芽般舒展灵魂。

 

那天之后,林素筠大病一场,精气神仿佛被抽走一半,不仅双眼变得混浊,还时而定定地望住某一个地方流泪。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牧歌请大夫上门为她诊治,林素筠也不配合,回回都把人赶出去。没几天邻里之间不知怎么就传出些风言风语,说是林素筠冲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才反常。隔壁家李奶奶尤其深信不疑,还是个热心肠,非要拉着牧歌去镇上有名的大师那里求驱邪。牧歌不信这个,但又不好拒绝,就跟着去了。

 

一路上小心搀扶着李奶奶,听她长吁短叹了一路,到那大师家的时候,正巧碰上他出门送客,送的竟是那位迟先生。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搬迁祖坟本来就是容易惊扰先人的大事儿,迟先生上门请大师做场法事,合情合理。巧就巧在两人恰好遇上了。

 

“是你!”迟先生眼睛一亮。

 

牧歌有一瞬间露出茫然的神色,他很难相信对方还记得自己,毕竟上一次两人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还只是匆匆对上了一眼而已。他怀疑迟先生认错人了。

 

迟先生接着说,“前几天,下雨天,你转身就跑那次?”

 

这怎么用提醒,牧歌根本不可能忘记的。他陷入继茫然之后的惊讶中,很快又用垂下的眼睫把强烈的情绪掩盖掉,“记…记得的。”

 

迟先生闻言又朝他笑,就和那个下雨天一样。牧歌慌乱地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浑然不知自己双颊已经红透。这时的他对日后的一切概不知晓,他只是很单纯地陷入一锅搅和着心动、自卑、酸涩、不知所措的沸水里面,他没有想太多,以为这已经是全部。

 

然而命运始终不可参透。

 

 

驱邪与否,其实对林素筠都没有多大的影响,她又不是真的撞邪。大师到家里走了一趟,临走时林素筠忽然开口问他,人是不是真的有灵魂,真的有来生。大师看着她叹了口气,生前思虑过多,走后魂魄就重,去到那边也是要受苦的。林素筠听了,眼泪扑簌簌往下掉。她站在那里,想象如果有一束阳光照下来,自己就和水汽一样蒸发,落得个轻盈自在,就最好。

 

牧老二躺在床上远远地看她,她的旧布衫和窗外的天空一样发灰,他眯了眯眼睛,感觉到一阵长久的酸涩。

 

牧老二年轻时是镇上的一名船夫,每天在那条绕着镇子的小河上往返,挣的钱不多,但勉强能够糊口。那时外面的世界正处于巨变之中,可小镇上的人一概不知,直到有一日,车轮碾过土地的轰隆声打破了某种平静。汽车开进了这个地方,而在此之前谁也没有见过这种交通工具,它那样嚣张,行进的路上尘土飞扬,每一块砖瓦都为之震颤。小孩子们害怕它,私下里说那是会吃人的怪物。可牧老二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成那怪物口下的祭品。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牧老二自己尚未回神,人就已经被撞飞,落了个半身不遂。林素筠冷眼看他饱受折磨,嘴里吐出一口恶气:你怎么不干脆死了算了。

 

曾经的岁月快在阴雨不散的小镇上发霉了,那是早已经不可追溯的久远过去。那个时候,林素筠刚出落成一位窈窕美人,有一把甜美好嗓,唱着《鲜花调》泛舟小河上,歌声飘过一重又一重的石拱桥,在朦胧的烟雨中氤氲芬芳。是牧老二毁掉了这一切。他爱慕林素筠,爱得几乎不能自已,于是这份爱久酿成祸,迫使他在一次醉酒过后实施了暴行。

 

林素筠的清白被玷污了,而牧老二竟然恬不知耻地跪在了她和她的父母面前忏悔道歉,信誓旦旦地剖白自己的爱意,并且承诺非她不娶。林素筠终日以泪洗面,生出轻生的念头,可是她的父母苦口婆心,要她珍惜生命的同时,竟又反过来劝她,嫁了也好——因为让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为不孝,而人言可畏,这桩丑事若是被传了出去,日后谁都不好做人。

 

那年头女人的地位就是如此,连她的母亲都告诉她,要认命。后来林素筠发现自己竟然怀上孩子,便就那么浑浑噩噩、半推半就地被父母送上了花轿。可是她心内的怨恨一刻也不曾止息,她的孩子不是自己所期盼的孩子,他的到来即是苦痛,而这苦痛还要日夜横陈于她的面前,每一根头发丝儿都记叙着相同的绝望,她怎么能不歇斯底里呢。

 

在林素筠的想象中,她应该趁牧老二重伤的机会远走高飞,彻底抛下这一对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父子。然而事实上,她还仍旧像从前那般,不敢,也不忍。她有一种柔软的天性,又有一种被这个时代和这个时代的人教化出来的懦弱,所以当年牧老二压在她身上时,她摸到了一只花瓶,却不敢往下砸;发现自己怀孕了,又站在河边,没忍心往下跳,后来她顺从一切,出嫁,生子,想过同归于尽,想过远去千里之外,但她迈不出第一步,她太害怕这个小镇之外的世界了,她一个女人,没有办法活。所以,千千万万个林素筠都注定只能这样,怀抱着满腔的恨——对别人的,对自己的——勉勉强强过完一生。

 

 

林素筠一直闭门不出,工作也顾不上去了,只托人去草草请了个病假。到月初领薪水的时候,她还是没有出门的打算,让牧歌去帮自己领,牧歌就来到这镇子上为数不多的高宅大院之一的罗府,没得半分好脸色。那精明的管家不怎么待见他,话里话外地数落,说是从没见过这么金贵的下人。

 

“这十天半个月都上不了工,领薪水的日子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本来扣掉十几天的工钱,薪水就已经剩下不多,管家还出于“惩戒”的考虑,再克扣掉一些,这下攥在牧歌手里的票子真真是能用“稀薄”二字来形容了。他微微弓着身子,低声下气地恳请对方谅解,希望能拿回母亲该得的那一份。然而管家并不好说话,他不是非要为难,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职责所在,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管束府里的下人的。牧歌央求无果,嘴里逐渐泛出苦味。他本也不擅言辞,这会儿更加无措,打算放弃了,再寻其它法子贴补家用。

 

“那…”牧歌咬唇,朝管家欠了欠身,“那打扰您了。”

 

正要离开的时候,偏厅的方向传来另一个人的声音,“老李,不要这样。”

 

这是牧歌第一次见到罗勤耕,这家宅子的主人。他身着青色长衫,立于粉墙黛瓦中,如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我们罗家也不缺这几个钱,既然人家家中困难,就帮帮忙吧。”他不仅让管家把扣去的薪水还给了牧歌,还额外关照,自己又多给了一些票子,说是给牧歌救急,没有经过家里的账房。

 

牧歌千恩万谢,庄重许诺自己定会归还这一笔钱,罗勤耕没有放在心上,淡淡一笑,“无事,你的母亲受雇于我罗家,分内之事做得很好,如今有困难了,能帮则帮吧。”

 

牧歌离开的时候,罗勤耕忽然叫住他,问他叫什么名字。牧歌回身的刹那,只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就好似在大师家门口遇见迟先生的那天,他也是这样被叫住,被问了名字。

 

这人生的际遇,相似总有相似的道理。

 

“我叫牧歌。”他回答对方的内容也一字不差。

 

罗勤耕在口中低声念了一遍他的名字,然后又郑重地喊了一次,“牧歌。”他顿了顿,又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我可以请问一下你的生辰吗?”

 

牧歌如实回答,他又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牧歌,如果以后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这里找我。”

 

 

迟夫人在镇子上没待几天就离开了,但迟先生——牧歌后来知道他叫迟瑞——在镇上盘桓了不少时日,这期间牧歌人生第一次坠入爱河。尽管他也无数次地怀疑过——或许这只是一场梦?但是迟瑞火热而直接的表白让他无暇思考太多,包括他们之间悬殊的年龄差距,还有对方已经成家的事实。迟瑞告诉牧歌,他亦是在第一次短暂的见面之后就对他念念不忘,牧歌晕晕乎乎被拽进爱情里面,几乎无法保持任何理智。

 

电闪雷鸣的大雨夜,迟瑞撑一柄油纸伞送牧歌回家,可是到了之后却谁都没有离开的意思,两人一起站在水滴垂落的屋檐下,拖拖拉拉话别许久。迟瑞又一次提出要牧歌跟他离开,这已经是短时间内的第三次了。他知道牧歌的家庭情况,承诺以后会每个月寄一笔钱回来,一定保证他的父母生活无忧。“我是认真的。”迟瑞郑重地说,“你也考虑考虑好吗?”

 

牧歌看着脚边的积水,犹犹豫豫地说,“可是…迟,迟夫人….”

 

“我会处理好的!”迟瑞毫不迟疑,“你相信我。”

 

等迟瑞走远了,牧歌才转身,轻轻推开家门。林素筠就站在门背后,眼珠子黑漆漆的,外面一道闪电劈下来,又把她的脸照得惨白。牧歌吓得差点失声惊叫。“送你回来的人,是谁?”林素筠死死地盯住牧歌的眼睛,问他。牧歌没有说实话,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躲躲闪闪地说,是一个朋友。林素筠忽然向前逼进一步,一副不肯轻易放过的样子,“朋友?什么朋友?是迟瑞对吗?”

 

牧歌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竟然知道迟瑞的名字,但是既然被问起,也只好承认了,“是迟先生。”

 

“迟瑞,是迟瑞…”得到了肯定回答的林素筠失神了片刻,尔后近乎怨毒地望住了牧歌,“你跟他好了,是吗?”

 

牧歌支吾着没有回答,林素筠又逼迫了一句,语调比之前还要尖锐刺耳,“你跟他好了,是吗?”

 

“阿娘…”牧歌无助地看着面容扭曲的母亲,“你怎么了?”

 

窗外雷雨交加,铺天盖地的噼啪雨声,似一场末日的梦,整个小镇都要被吞没了。林素筠的神情和这场恶劣的天气相得益彰,真是糟糕的巧合。“你跟他好了?你凭什么啊牧歌?你知道他比你大多少岁吗?你要不要脸?你要不要脸!”最后重复的两个句子让牧歌脸上的血色彻底褪了个干净。他被逼到退无可退,脑子里嗡嗡地响,紧紧掐住自己的手心,嘴唇动了动,却除了一个“我”字,发不出任何音节。

 

“你说…”林素筠摸着牧歌的脸,忽然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他喜欢你吗?”

 

真像毒蛇蜿蜒爬过皮肤,牧歌不自在地偏头躲过。他的母亲从始至终就不喜欢他,总有千般种理由教训他、侮辱他,他逆来顺受惯了,可在这被尖锐质问的当下,忽然感觉被刺痛了。“迟先生对我很好。”他的语调没什么起伏,心里却是想炫耀的,他想告诉林素筠,他没有那么不堪,总会有人喜欢他,“他说要带我离开这里。”


林素筠愣神片刻,忽然尖声笑起来,那声音很古怪,像嘲讽,又很疯魔,还掺杂着一种牧歌无法理解的情绪。又一道闪电劈下来,她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她身上常年不散去的那种哀怨异化了,变成张牙舞爪的怪物,她没什么预兆地发起疯来,用力扯过牧歌的头发,把人推到一面铜镜面前,强迫他抬头看。“像吗?”林素筠问,“大家都说我们很像呢。”

 

镜面上倒映出两张脸。悲苦的女人,干涸的颜色;年轻的男孩,鲜活的油画。但是,尽管对比如此强烈了,依然能看出这两张脸上那恰到好处的相似。牧歌长得像母亲,而且几乎继承了她五官上所有的优点,这是没有人可以否定的事情。林素筠看见他就像看见年轻的自己,看见悲剧的开头,她千百次地后悔生下他。

 

“是,很像。”牧歌坦然承认,“我是您的儿子,无论如何,您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这句话又给了林素筠极大的刺激。这种刺激不单纯来源于他们的母子关系被牧歌特意强调,而是当她脑海里重现了迟瑞拥抱牧歌并且想要亲吻他的那一幕时,这种母子关系让她疯了。

 

迟瑞是谁,迟瑞是谁?!如果说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林素筠到死也不敢再见一面的人,那个人一定是迟瑞,只能是迟瑞。在林素筠的少女时代,迟瑞是一场光辉灿烂的梦。原本他们商量着要一起离开家乡小镇,去外面闯荡,但是在牧老二对她做出那样的事情之后,她就彻底死心。她已经从头到脚都不再干净,再也配不上了。迟瑞什么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林素筠忽然变心,义无反顾地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年轻的他经受不住这样的失去,怀揣着一颗破碎的心,远走他乡。而林素筠远远地看着他离开,直至他的背影彻底消失,才一抹眼泪,转身回到了她长长久久的痛苦之中,随时准备溺毙。

 

这么多年,她的愤怒、怨恨、哀伤,种种不堪,滴滴热泪,都在黑暗的日子里熬,熬成不可名状的巨大绝望,淹过她的口鼻,让她早早地成一具空壳,停止了呼吸。而迟瑞的归来让麻木了许多年的她又重新闻见自自己身体深处散发出来的腐烂气息。他成了一面锃光的铜镜,她只要朝他看上一眼,就清晰地看见自己满身的泥泞,以及无望的人生。她当然不敢见他,远远地看了一眼过后就躲了起来,生怕在这个过小的镇上偶遇,甚至不敢迈出家门半步。可是,她又如何能想到呢,牧歌竟然会和迟瑞走到一起。真可笑,前后十几年,她和自己的儿子,竟然爱上同一个男人。

 

无论林素筠承认与否,一种扭曲的嫉妒都已经啃噬了她的心,破碎的血肉让她疼痛,面目全非。任何人听了都会觉得匪夷所思——一位母亲竟然会嫉妒自己的孩子,嫉妒他的年轻,嫉妒他的容貌,嫉妒他能够吸引自己昔日恋人的目光,更嫉妒他的人生还有路可选。换做谁都可以,但唯独不可以是牧歌。因为牧歌是她毕生的屈辱,她更乐意看见牧歌和她一起在这个阴雨的小镇上溃烂发霉,绝不愿意他获得她梦想的爱情。她太恨了,牧老二和他那个该死的儿子都是卑鄙的掠夺者,命运简直对她残忍到极致。

 

林素筠摔碎碗碟,随手捡起一小块碎片,而牧歌眼睁睁地看着,直到脸上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温热的血液顺着淌下来,砸在地面,他才回过神来,紧接感觉到莫大的悲哀。原来他的亲生母亲真的已经对他憎恶到如此地步——她连他那张和她相似的脸都要毁掉。“阿娘,现在你满意了吗?”牧歌平静地看着自己的母亲,“还是说,您想要在另一边也划上一道?”他侧过头,让另一边脸完整暴露,“只要您高兴。”

 

林素筠的手忽然一下子抖得厉害。她在刹那间读懂牧歌眼中的悲悯,不知是为他可怜的母亲,还是为自己。她退了一步,浑身无力地摔倒在地上,手掌按进碗碟的碎片里,竟也没有觉得疼。牧歌找来药箱,半跪在地上,捧起林素筠受伤的手帮她包扎,他自己的半边脸还在流血,但他全无所谓。

 

“其实您为什么要生下我呢?”牧歌低垂着睫毛,声音轻得像不愿打扰什么,“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没有出生过。”

 

林素筠的力气用光了,只剩眼泪还在汹涌,“谁又不是呢。”

 

像是为了印证这句话,三天之后,林素筠就自杀了。她死在一个夜晚,云浅风清,星光灿烂,难得的好天气。牧歌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坐在房间的窗前抱着琵琶弹唱,身着一件月白色旗袍,脸上略施薄粉,柳眉弯弯,朱唇皓齿,虽然岁月的痕迹并不能就此被抹平,但美人倩影依旧,如霜月色可鉴。

 

“夜觉百思缠,忧叹涕流襟。徒怀倾筐情,郎谁明侬心。

侬年不及时,其於作乖离。素不如浮萍,转动春风移。

夜长不得眠,转侧听更鼓。无故欢相逢,使侬肝肠苦。”

 

这是牧歌第一次听见林素筠唱歌,从他听习惯了母亲的歇斯底里,竟不知她有这样一把好嗓。只不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一个女人悲悲戚戚过了大半辈子,忽然翻出压箱底的一件漂亮旗袍,画上精致的妆,唱起年轻时候学的歌,又能因为什么呢?牧歌没有意识到自己流泪了,只有在尝到口中咸涩味道的那一刻,他才发现原来眼泪早有预感。

 

那歌声不是戛然而止的,是慢慢地变成断断续续的调子,像坏掉的唱片。林素筠腹中剧痛,唇角涌出鲜血,然而歌声不停,一首哀婉的《子夜歌》被她的血染尽了。她至死也没有和牧歌和解,在牧歌将她抱进怀里之后,仍要凄厉地诅咒她这世上仅存的一个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人。“牧歌,你以为你跟迟瑞走了,就会得到幸福吗?不,你不配!你身上流着肮脏的血,你是我此生最大的错误,你永远不会幸福!”她死前的模样像一只艳丽的鬼。牧歌看着母亲在自己面前痛苦地咽气,心中感到麻木。尽管在日后,林素筠死前的模样和她的诅咒成为夜夜纠缠他的梦魇,但这一刻他还是伸手帮她阖上了眼睛。“阿娘,一路走好。”他喃喃低语,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多的话可以说了。

 

牧老二是紧跟着林素筠走的,他的身体原本就已是风中秉烛将熄未熄,谁也不知他是不是因为伤心过度而没撑过去,抑或只是巧合。牧歌在几天之内接连失去双亲,情绪却平静得不似常人,一个人忙前忙后半刻也不停。但是家中实在拮据,林素筠和牧老二的身后事无法料理,牧歌想尽了办法,始终筹措不到足够的丧葬费用。这期间迟瑞倒是来找过他,但统统被他拒之门外。行至末路时,雪中送炭的竟是一个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人——罗勤耕。

 

尽管他之前就告诉过牧歌,若是遇见困难,尽可以找他帮忙,可是牧歌始终把它当作一句客套的话,从未放在心上。然而事实是,罗勤耕自己找上门来,不仅给了他一笔钱,还说已经寻好一处墓地,他的父母随时可以安葬。

 

那是罗勤耕仍然穿着一身淡色长衫,人如水乡温润,说出口话却不知怎么,隐有几分不容人拒绝的气势。牧歌最终接受了他的帮助,其实也是没有办法了,否则他不知还有什么办法度过眼前的难关。

 

“若你想报答我….”罗勤耕看穿了他无端受人恩惠的不安,给了一个台阶,“就来我的府上做工吧。”这几乎就等同于告诉牧歌,你要同我签下一张卖身契了。可是牧歌仍然没有任何犹豫地答应了。

 

 

林素筠和牧老二出殡的那一天,迟瑞终于等到了牧歌的出现。牧歌一身缟素,面容也如纸般苍白,当他站在迟瑞面前时,他才发觉自己实在已经很倦了,他不想多说任何一句话,只问了一个问题:“你还记得…林素筠吗?”

 

他是在收拾林素筠的遗物时发现的,一叠厚厚的来往信件,被珍而重之地藏在箱底,几乎每一封上面都有干涸的泪痕。那一刻牧歌才明白母亲在那个大雨夜因何而疯,又为什么强调他们两个相像的事实。或许迟瑞不明真相,但是他不自觉间成为替代品,这几乎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而他眼瞎心盲,对迟瑞眼中的怀缅视而不见,看不出迟瑞透过自己在端详另一个人,以至于沾沾自得,害得自己的母亲陷入绝境。

 

迟瑞脸上露出震惊的神情许久无言,他已在刹那之间明白一切,他张了张口,想为自己说些什么,然而牧歌阻止了他,“我不想知道其他的任何事情,拜托您不要说。只不过无论如何,我们只能走到这里了。”

 

“其实我们之间本来就还存在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对吧?”牧歌淡淡一笑,尔后退一步,远远地朝迟瑞鞠了一躬,“迟先生,这段时间…谢谢你,我真心实意地因为您快乐过。”

 

迟瑞离开的背影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牧歌记住这次告别更甚于那次烟雨朦胧的初次遇见。在这世上,有些人的离去是为了铺垫一次更好的遇见,而有些人,远道而来的一次相遇,也不过就是为了分别。牧歌不敢心生任何留恋——从他的母亲在他面前死去开始,他就注定不能怀念这一段荒唐的爱情。

 

 

料理完父母二人的后事,牧歌就去了罗府报道,是管家李叔带他进门的。他的态度和前次没什么两样,依旧是严肃而苛刻的,牧歌谨慎地跟在他身后,没敢问什么,也没敢东张西望,只管低头走。李叔要带他去的地方是罗勤耕的书房,只是两人还未站到门前,隔着还有几米远的地方就听见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咳嗽声,李叔告诉牧歌,先生身体一直不好。

 

罗勤耕不是天生的病秧子,是年轻还没自立门户时,有一次出远门去帮父亲送货,走的水路,遇上一帮水匪,把货截了不说,还伤了他们船上不少人。罗勤耕为了保护年迈的船家,被水匪一刀捅进肺里,伤了心脉,后来伤没好全,又遭遇别的打击,卧床好一阵子,终于还是落下病根。

 

书房里墨香缭绕,中间还掺杂着一丝淡淡的中药香,稍苦,但意外地安定人心。罗勤耕原本在对账,见到牧歌进来立刻就放下账本,脸上同时浮现笑意。“你来了。”他轻声唤道,“牧歌。”温温柔柔的两个字,让牧歌心尖发颤,不敢与罗耕勤对视。他低眉顺眼的模样一如往常,小心的询问对方自己来这里应该做些什么,又说自己不怕吃苦,什么都能做。

 

“你就待在我身边吧。”罗勤耕想了想,又补充一句,“能帮什么帮什么。”

 

从那之后,牧歌就住进了罗府。罗府里常年住着的,还有另外两位主人,一位是罗勤耕娶的第二任夫人赵氏,一位是他的小儿子,罗晋文。当年罗勤耕的第一任夫人在生育的时候难产,在生下大儿子罗浮生之后就去世了,赵氏是长辈为他相中的,大夫人的灵堂还没有撤下,她的花轿就抬进了门,罗勤耕同她之间平淡如水,这么多年几乎是各过各的,勉强有个名分罢了。不过这些事情同牧歌不太相关,罗勤耕让他待在自己身边,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牧歌跟着他,确实不用去伺候其他的任何人。

 

罗勤耕对牧歌很好,这个“好”,自然是已经越过了一定的界限的“好”,否则不必被人在身后议论纷纷。牧歌也并不傻,至少经历过与迟瑞的那一段感情之后,他已经完全可以读懂一个男人饱含情意的眼神。他甚至觉得自己其实在接受罗勤耕的帮助之时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否则在面对其他人——尤其是罗晋文鄙夷的目光时,他不会心内毫无波澜。毕竟他最擅长的就是顺从和忍让。

 

所以在罗勤耕第一次试图亲吻牧歌的时候,他没有偏头躲闪,只不过对方逐渐狂热的亲吻方式让他无所适从,罗勤耕善解人意地放缓节奏,由深吻改为浅啄,牧歌的手垂在身侧无数安放,又被他拉着环至腰间,被动地变成一种双向的亲密。

 

“牧歌,你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罗勤耕柔情地对他说。

 

牧歌靠在他的怀里,在缭绕的药香中缓缓闭上眼睛。他想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

 

然而自从这个吻将一切摊开,罗勤耕另外的一面也开始在牧歌面前慢慢浮现。牧歌常常觉得别扭,因为无论他如何心甘情愿雌伏,可是从未把自己当成女子看待,但是罗勤耕却喜欢送他首饰和旗袍,还要他一一穿戴上。当然这些都只是私底下的情趣,只要不让他出去展示一圈,牧歌觉得自己可以尊重,只不过他没有办法不在心底感到难堪。罗勤耕的善解人意在那些时刻一丝不剩,他眼神发亮地看着自己亲手用首饰旗袍堆砌起来的那个人——真的还是假的他都不在意——愉悦全部写在脸上。他拉着牧歌在放着小曲的房间里跳一支又一支的舞,深情而不遗余力地用“美丽”夸赞牧歌。有一瞬间牧歌觉得自己看见了曾经的迟瑞,那是相似的怀缅的目光,还多夹杂了几分痴恋和疯狂,他为自己感到悲哀,然而下一刻又顺从地跳起女步,似乎从未觉察出任何端倪。

 

自己究竟是牧歌,亦或是别人,他大概真的也没有那么在乎了。

 

 

牧歌来到罗府的第二个冬天,罗勤耕那从未在家里露过面的大儿子罗浮生回来了。他年纪比牧歌略微大上一两岁,却已经很有自己的想法,一个小家族困不住他,早几年就跑去了外面念书,期间愣是没往家里要一分钱。他不恋家,这两年都没回来过,偶尔往家里寄信,也就是寥寥数字,说自己过得好,不用担心之类的,一派潇洒。罗勤耕原来受过封建家长的苦,自己做父亲了就很开明,随便罗浮生自己去闯,几乎没有约束过他。

 

那是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天,罗浮生回来的时候没赶上好天气,刮风又下雨,于是就那么一身寒气地闯进牧歌的生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提前预知到这一点,毕竟,这人生的相遇,能用“闯”字来形容的着实不多。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在饭桌上。罗浮生回程的汽车误点,等他风尘仆仆回到家里时,几个人早已经在这里围坐在偏厅的饭桌上等他吃饭。赵氏和罗晋文用虚伪的热情迎接了他的归来,而牧歌夹在他们之间如坐针毡。他实在不觉得自己适合出现在这样一场家宴上,但罗勤耕显然没有这么认为,还把他的位置安排在自己的右手边——要知道,就连身为夫人的赵氏如今都没有这样的待遇。

 

罗浮生瞬间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陌生男孩萌生了极大的兴趣,可是罗勤耕没有对他解释太多,只简单告诉了他牧歌的名字。“牧歌。”罗浮生跟着喊了一声,却被罗晋文嗤笑一声打断。他阴阳怪气的口吻中夹杂着诸多不忿,“大哥可不能这样直呼大名,人家说不定很快要变成我们小妈的。”

 

虽然更多的话因为罗勤耕的呵斥和赵氏在他胳膊上的一拧给生生咽下去,但那层意思已经清晰明白了。说不诧异是不可能的,罗浮生在过去这么多年里都没有见罗勤耕对谁钟情,更不知道他竟然还喜欢同性。更何况,牧歌这样年轻,几乎和他这个做儿子的差不多大了。虽然罗浮生自问没有那么陈旧迂腐,但这事情还是可以被他划分到“荒唐”的范畴里去。好在他不是个冲动或者轻易被一时的情绪裹挟的人,罗勤耕和牧歌之间究竟如何他一概不知,因此不予置评,只是总也按捺不住对牧歌这个人的好奇——出于各种原因。

 

而毫无疑问,好奇是一种开端。罗浮生竟不知道自己已然变成藏于暗处的观察者。他总在观察牧歌,而且这种观察是卓有成效的。外面莫须有的猜测满天飞,关于牧歌如何工于心计,如何故作可怜,如何懂得讨罗先生欢心,又如何觊觎罗家的财产。然而罗浮生看见的牧歌不是这样。牧歌分明沉默而顺从,常常无措,常常不安,罗浮生几乎没有看见过他的笑容。

 

——可是他笑起来应该会是很好看的,罗浮生在心里想象。

 

这个镇子不是罗浮生从小长大的地方,罗勤耕五六年前才举家搬迁至此,他又一直在外面,对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没有旧友可访,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便总是围着这个家里他唯一好奇的人打转。牧歌一开始对他的亲近表现得十分惶恐,但日子久了也就好了,因为罗浮生实在是个很好相处的人,他很有趣,很健谈,口中有一个精彩纷呈的大世界,好像怎么也分享不完。有机会我一定要带你去外面看看,罗浮生总这么说。牧歌喜欢这句话,眼睛总为从未触及的远方闪闪发亮,但他又不敢对此怀抱百分百的期待,因为他的希望落空过。那是很残忍的事情。

 

 

年底的时候罗勤耕一向很忙,时常要在城里和小镇上往返,许多事情无暇顾及。牧歌因此得以喘息,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保持着高频率的快乐——甚至只要罗浮生出现在他面前,出声喊他一句“牧歌”,他就快乐。那种快乐里没有杂质,没有勉强,没有迟疑,没有卑微,没有患得患失,那是一个和他年龄相仿、地位平等的人赠与他的快乐,与施舍无关。

 

牧歌最喜欢的是和罗浮生一起骑着自行车去宽阔的地方放风,那会使他远离沉郁的窄巷大院,可以尽情地跑,放开了骑,大声说话也没有所谓,怎么都自在。在牧歌还没有学会骑车的时候,罗浮生充当了一个很恶劣的老师。他总喜欢在牧歌没有防备的时候突然就放开扶着的把手,这一招简直屡试不爽,牧歌每回都吓得闭上眼睛大喊他的名字,“罗浮生罗浮生罗浮生!!!!!”直到罗浮生重新稳住摇头摆尾的车,他才会睁开眼睛,长长地舒一口气。

 

还好牧歌的平衡能力不错,罗浮生这种幼稚的恶作剧也没有得逞太久。当他可以自己一个人绕着罗浮生骑上一个好大的圈的时候,竟然心血来潮地张开了双手。没有人会说这就是自由的,但当牧歌两只脚飞快地踩着踏板,张开双臂拥迎面吹来的风时,他觉得自己这样就能飞起来——低空飞行,他能做到的也只有这样了。

 

然而就算如此短暂不值钱的自由也要付出代价。牧歌摔得惨烈,自行车整个倒在他的身上,车轮还在空转。罗浮生迅速跑上前来将它扶起,蹲下身的时候果然看见他掌心里几道浅浅的血痕——那是他摔下来的时候两只手按进泥地里,被细碎的沙砾划出来的。罗浮生当即皱起眉头,牧歌赶紧强调,“我没事,不疼的。”

 

“那也不能这么摔。”罗浮生略带些责怪意味地看了他一眼,随即拉着人走到河边,用河水把手帕沾湿拧干,捧起牧歌的手小心帮他擦拭。河水冰凉,碰上伤口带来一阵轻微的刺痛,牧歌不自觉地瑟缩,罗浮生知道他疼,便像哄孩子一样轻轻地往他掌心吹气。

 

牧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动了。尽管小镇上永远没有好天气,阳光是上天吝啬赐予的稀罕礼物,但在某一个刹那——在罗浮生纤长睫毛扇动的间隙——牧歌想象到了一缕阳光,它将温柔地亲吻罗浮生的头发,它将眷顾他,照耀他,直到把他变作光的一部分。

 

罗浮生一抬眼就撞进牧歌的目光里,刹那间,有一种隐秘的暧昧力量留住了他。那像一种本能。两人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缩短,直到彼此的呼吸清晰可闻。忽然一滴雨水落在鼻尖,牧歌猝然惊醒,慌张地后退一大步,甚至无法分辨刚才唇上的触感,究竟是来自雨滴,还是说它本身就是一个稍纵即逝的吻。在他的胸腔内,心跳巨响如同春日惊雷,将使万物生长。一场冬日的雨猝不及防落在对站的两人中间,淅淅沥沥,朦朦胧胧。“下雨了。”罗浮生抬头看了看天,伸手接住几滴雨水,平静地呢喃,“回家吧。”

 

牧歌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路无言。难得的是罗浮生也没有说话,夜色随着沉默侵袭,渐渐在天空泼洒开来。就这样一路行至内河边,两人要转水路,质朴的船夫热情地帮着罗浮生把自行车搬上船尾,两人一齐钻进船篷,微弱的烛光在水波上摇摇晃晃。沾了一身雨水,他们浑身冰凉,围坐在炭火旁才感觉稍稍暖。牧歌始终低着头,似乎再往对面多看一眼都是犯错。罗浮生没有打扰,只是望着船外缓慢倒退的灯火,从怀里掏出一支口琴吹奏起来。

 

那在当时已经是很流行的一支曲子,只是还没有传到这个镇上,牧歌从来没有听过。他听得更多的是镇上女子爱唱的小调,他母亲就是唱着那样的调子离开人世的。

 

“好听吗?”一曲完毕,罗浮生问他。

 

牧歌点了点头,罗浮生就笑笑,说,“这支曲子叫《送别》,城里的孩子都会唱——我唱给你听。”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牧歌竟然在他的轻声哼唱中慢慢湿润了眼角。他想起母亲,想起父亲,甚至想起迟瑞——那些他或长久、或短暂地付出过情感的过路者。人们相聚又分离,而离去的人都不会归来了,他这一叶小舟,在望不见尽头的人生长河上颠簸,在阴霾的小镇上发霉,多孤单。

 

“牧歌。”罗浮生忽然叫他的名字,目光也悠悠地转回他的脸上,“其实我一直想问,你跟着我…我父亲真的开心吗?”他特意用了比较正式的称呼,“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愿意——是不是真的喜欢——”

 

牧歌看着他,露出愕然的神情。

 

“.…..他。”罗浮生咬了咬牙,说出了最后一个字。他想起某一天,在二楼一间房的窗户边上,他的父亲抱住了牧歌,那当然是个情人之间的拥抱,何等地情意绵绵。他知道父亲也看见了他,他们之间有过极其短暂的眼神交流,那一刻罗浮生用力捏紧了拳头。

 

“先生对我很好。”牧歌低声回答,“我没有理由不开心,没有理由不愿意,没有理由…不喜欢。”

 

“只是因为他帮过你,对你好吗?”罗浮生追问,“那你自己的意愿呢?”

 

“没有。”牧歌很快地说,“也没必要有。”

 

这根本不符合罗浮生一贯的认知,他瞬间激动起来,“为什么没有必要?人难道不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吗?”

 

牧歌却只是笑笑,没有说话。他不像罗浮生,有思考人生的余地,他只知道自己确实是在活着,在一刻不停地呼吸,仅此而已。他曾经努力讨好母亲,照顾父亲,唯一称得上是为自己的,就是瞻前顾后地陷入与迟瑞的感情里。然而最后如何呢?父亲依然被病痛带走,母亲到死还在怨恨他,而迟瑞对他的感情全建立在另一个人的影子上,他作为牧歌存在的意义好像一直都在被抹杀。当然,这些也都不重要了,他从来也没觉得这些重要过。

 

回到罗府的时候,雨还在下。罗勤耕竟然撑着一把油纸伞站在门口,不知道站了多久。他的头顶是两盏灯笼,在风里孤零零地晃荡。“去哪里了?”他看见牧歌慌慌张张地从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语调平平地询问。罗浮生比牧歌答得更快,他说只是在外面随便逛了逛。罗勤耕没有看他,目光始终落在牧歌身上,最后却也没有多问什么,“回去让李妈熬两碗姜汤喝了,这么冷的天儿,别着凉。”

 

牧歌不自觉地拉开了同罗浮生之间的距离。他站在雨里,站在罗府大门的台阶下,局促地点头。罗勤耕撑着伞走过来,温柔地牵住他的手,拉近自己,才又对罗浮生说,“天气这么冷,没事不要乱跑。”

 

罗浮生带着点没来由的怒气反问,“那不然呢?天天闷在家里围着你转就最好吗?”

 

罗勤耕淡淡的看他一眼,没有答话。

 

当天夜里,牧歌病倒了。在此之前,他已经许久未曾沾染风寒,不想这一来,病势就凶猛得很。他在后半夜发起高烧,呼吸烫得吓人,思绪被化开成浓稠的一片,还纠缠在反反复复的噩梦当中,不得清明。他又梦见林素筠,化作艳丽的鬼,泣着血泪,一字一句告诉他,你不会幸福,你不配幸福,你不该幸福。牧歌在梦里大口呼吸,在几乎窒息的痛苦中猝然惊醒,窗外已是天光大亮。

 

这场大病几乎成了某一种带有象征意味的糟糕开端,所有的快乐在那之后如同早晨的露水一般逐渐蒸发。罗勤耕送来一碗祛风寒的汤药,牧歌双手捧过,正准备仰头喝下时,忽然听得对方淡淡的一句,“浮生年纪也不小了,你说,我为他寻一门亲事,如何?”

 

牧歌双手一抖,药碗“噼啪”碎在地上,中药的苦味霎时弥漫开来。然而他平静得也很快。他若无其事地蹲下身去捡碎片,一片一片慢慢地捡,等到捡完了,就把它们捧在手上,合拢手心,站起来,说,“少爷若能寻得良人,自然是好。”其实碎片早就把手割伤了,血从指缝中涌出来,但他没有觉得痛。

 

罗浮生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和罗勤耕大吵了一架。父子俩从前从未这般针锋相对,然而事实证明那只是时候未到。原本两人争吵的焦点还集中在“自由恋爱还是父母之命”这个问题上,然而吵着吵着就说偏了。说到底两人之间的不愉快还是因为牧歌,罗勤耕突然要帮罗浮生安排亲事,自然也绕不过这个理由。

 

“我一直以为您和其他的父亲不一样,但是现在看来,您还是专横独断、企图控制一切,您和他们根本就是一丘之貉!”罗浮生说,“牧歌就是牺牲品,是您把他强行留在身边,却根本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

 

不是。罗勤耕生平最恨的就是封建,最恨的就是专制,他曾经以血泪责问苍天,为何生活在这样一个逼仄窒息的年代,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在亲生儿子的口中,成为那样的存在。他笃定自己没有,愤怒的同时亦感到说不出的恐惧,只好高声怒斥罗浮生对自己的不敬,以转移自己对那些指控的注意力,“罗浮生,你就是这样和长辈说话的吗?这些年我对你放手,让你自己闯荡,不是为了让你今天站在这里指着我的鼻子教育我做错了什么的!”

 

罗浮生冷笑,“我要说,我偏要说!您敢说牧歌是自愿留在您身边的吗?他不快乐,他根本不快乐!您看不出来吗?”

 

“快乐?”罗勤耕倏地眯了眯眼睛,话锋一转,“你的意思,他跟着我就不快乐,跟着你就快乐?”

 

罗浮生顿了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看着自己的父亲,朗声说,“是,所以我一定会带他走!”

 

这句宣告无异于一根被点燃的火线。它太明目张胆,离经叛道,它放大了这些日子以来所有的秘而不宣。在此之前,罗勤耕从来没有对罗浮生动过手,但这一次他失控了。那一巴掌落在罗浮生脸上,让他耳边一阵轰鸣,他的左脸迅速浮现清晰的掌印,口中尝出铁锈的腥味。可是他仍然敢说,“我敢说我喜欢他,想让他成为我平等的爱人,可是您呢?您敢说不是把他当做自己的附属品?他只顺从您,在您的面前甚至不敢大声说话,这难道不是一种剥削和绑——”

 

“够了罗浮生!”罗勤耕怒不可遏,随手抓过手边一只砚台重重地朝他扔过去。罗浮生的额角被砸出一道口子,他没有所谓,甚至逼近了一步,信心满满地告诉父亲:“他会跟我走。”

 

他该有这样的自信——罗勤耕相信自己的儿子并非与他虚张声势,因为他亲眼看见过牧歌和他在一起时脸上飞扬的神采,那才是牧歌活着的样子。可是他不会输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会再一次失去——再一次失去,他。毫无疑问,得到的执念就是有劣性的人类永远逃离不了的心魔。

 

 

牧歌很快就从罗府消失不见了,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他的下落。罗浮生信誓旦旦说要带他离开,他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最后却连人都找不到。他赤红着一双眼睛逼问自己的父亲,几乎把眼前的血亲视作卑鄙的仇敌——他几乎就要动手了,可是身体里流淌的血液不允许他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

 

“他死了。”罗勤耕说。

 

罗浮生愤怒地咬着牙齿,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不可能!”

 

可是罗勤耕却告诉他,“无论你问我多少次,这个答案都不会变。”他确实像在宣布一个既定的事实,眼神里没有闪烁,口吻更不可能迟疑。他甚至真的在家里立起一个牧歌的牌位,将它放进罗家的祠堂之中,受香火供奉。罗浮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这件事情,把那个刻着牧歌名字的牌位砸得稀烂。“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他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不可能忽然就这么死了!”没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事情了,他没有见过尸首,没有见过骨灰,就要被迫接受一个活生生的人死亡的事实。他最终还是崩溃地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跪下了,在那个——他曾经以为必定会尊重自由,尊重平等的父亲面前跪下了。他不是没有想过会有朝一日和罗勤耕因为牧歌发生冲突,然而他却乐观地相信自己至少有和父亲公平竞争的机会。原来是没有的。在一个小家族里,他的意志甚至牧歌的意志,都可以被一个习惯了掌权的人彻底剥夺。

 

“他死了。”罗勤耕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牧歌死了。难道你就不要过自己的生活了?”

 

“其实你没有那么需要他,自己好好想想吧。”

 

是,罗浮生的确还有大好的人生,他有抱负,有自己的路要走,不可能把自己长久地困在这座阴雨的小镇。那之后不过一两个月的事情,中间还过了一个索然无味的新年,罗浮生如行尸走肉,感觉像是过了半个世纪那么长。直到他不得不离开的时候,牧歌依然杳无音信,而祠堂早已经摆上一个新的牌位,他的告别都只能说给那块小小的木头听。

 

“我找不到你,我要走了。”罗浮生说,“对不起,没能带你去看外面的大好河山。”

 

 

然而故事到这里还不算落幕。一年之后,罗府突发一场严重的火灾,几乎大半个宅子都被烧毁了。这个时候牧歌的下落才总算明朗——他的确没有死,而是被罗勤耕藏在自己卧室地下那个谁也不知道的地下室里整整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大火就是从那里开始烧起来的。

 

引燃物是地下室里厚厚的书和一沓又一沓的宣纸,那都是他请罗勤耕带给自己的,他几乎把所有闲暇的时光都用来读书和写字,万想不到这会成为一场重灾的导火索。那时已是后半夜了——但其实他完全意识不到,他一直在埋首抄书。长时间的伏案作业让他停笔的那一刻感到眩晕,站起身时不自觉地晃荡了一下身子,桌上的油灯被撞倒,短时间内就蹿起一片火海。

 

牧歌没有采取任何的自救措施,他对自己的人生早已感到麻木。他这一生都在顺从,就像从搬进罗府到住进地下室,他都没有反抗过罗勤耕的安排一样,他也顺从死亡。林素筠泣泪的诅咒像是真的困住了他,他的幸福和快乐全像早春三月的花,盛开后就凋谢,彻头彻尾的谎言。

 

而罗勤耕的人生遭遇了第二场毁天灭地的大火。当他从浓烟滚滚里被人强行拖出来,当一场电闪雷鸣的暴雨浇熄了所有,当他跪在满目的废墟中痛哭失声,他终于明白失去的终将失去,自欺欺人的拥有必定再次走向灭亡。

 

他不可抑制地回想起他的少年时期,回想起那一场他终究没能赶上的大火。

 

 

罗勤耕曾经有过一个青梅竹马的同性恋人,名叫君君。君君是个很特别的人,特别之处不在于长相,不在于性格,而在于他是个男生,却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女孩儿。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对母亲的首饰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还时常缠着家里的丫鬟帮他梳漂亮的发髻,一开始大家都没当回事儿,觉得是小孩子不懂事,还时常拿他打趣,说他跟小姑娘一样漂亮。可是人总有长大的时候。君君长到十岁了,仍像从前那般,还喜欢上踢毽子、跳皮筋儿,甚至是做女红,行为举止也如女孩儿般秀气,长辈们意识到不对,不再玩笑,开始板起脸训斥他,让他要有男孩子的样子,若他屡教不改,就用细竹条抽,抽了一身的血痕还不给上药,说是就要让他疼让他痛,让他长记性。那时候君君还是那么小的孩子,身板单薄,风一吹就好似要晃,哪里受得住这一顿揍一顿的打,每回都要卧床好久。

 

罗勤耕是君君的邻居,两人住的院子就只隔着一堵墙。他本来就经常翻着墙来找君君玩儿,知道君君被打了,更是一天好几次地翻,有时候送点吃的,有时候带点伤药。君君趴在床上让他剪开血糊糊的衣服处理伤口,咬着嘴唇一声不哼,但是眼泪却哗啦啦地掉。他一直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问罗勤耕他为什么不是女孩儿,为什么不能做女孩儿,罗勤耕沉默了一会儿,告诉他,君君就是君君,想怎么样都可以,我一定保护你。

 

但是保护谈何容易,他自己也没有长大,他连给君君买伤药的钱都总是要从家里偷。罗勤耕家也是大户,父亲娶了好几个老婆,但他母亲是出身最不好的那个,走得也早,父亲又不缺儿子,因此他在家里相当没有存在感,别说多余的零花钱,没人记得的时候他连热饭都吃不上。有一回他又进房里偷钱,被大夫人陈氏抓个正着。陈氏原本就不是个好相与的,尤其看不上罗勤耕的出身,这回抓到把柄,把他好生教训了一番。这跟君君挨细竹条的打大不一样,那是罗家用来管教不听话的下人的板子,罗勤耕都不知道自己挨了几下,只知道自己浑身上下没一处地方不疼,可他一声也没喊,直到最后被扔到大太阳下暴晒,彻底昏死。

 

那顿板子几乎要了罗勤耕半条命,君君听到家里丫鬟们在传,急得伤没好全,披了件外衣就往外面跑,爬树翻墙一气呵成,再颤颤巍巍往地面跳。以前他没怎么做过这事儿,少有的几次也是罗勤耕在底下接着,他便不怕,这一次没人接了,他果不其然出了状况,一落地就崴脚,钻心地疼。他忍住了没哭,含着眼泪一瘸一拐地走,结果一进到房间里,看见罗勤耕躺上床上好像快没气儿的样子,一下子就绷不住了。他知道原委,俯下身子抱住罗勤耕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罗勤耕被他压着伤口还不敢喊疼,一下一下摸着他的头发,安慰说,我没事,真的没事,你不要哭。

 

君君哭着说,我错了,我以后都会改,我再也不会挨打,再也不要你送药了,你别偷钱,别保护我了。

 

后来君君果真就变了。他不再喜欢女孩儿才喜欢的那些东西,如长辈所愿,越来越像世人眼中的正常男孩儿,只不过也越来越沉默寡言,甚至不怎么笑了。违背内心所想所愿,变成一个所谓的“正常人”,这种撕扯这毫无疑问是痛苦的。这种痛苦不见天日,犹有一滩瘀血沉积心口,让他终日无法畅快呼吸。还好这世上仍有罗勤耕让他放心交付真正的自己,他为君君送去赖以生存的新鲜空气。两人相伴着长大,守着共同的秘密,更加孤独也更加紧密。

 

君君十五岁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要偷偷穿一个耳洞。当时穿耳洞的方式很简单,酒精消毒,银针穿线,放进烛火里烧红,耳垂捻热了,针头快速扎进去,线穿出来,等伤口长好就算大功告成。他喊了罗勤耕帮忙,而后者显得比他本人还要紧张,抿着唇不讲话,好似一张开口就会被分散注意力似的。“没关系的。”君君试图让罗勤耕放松,“我不怕疼。”可被他捏得起皱的衣料出卖了他的害怕。罗勤耕深呼吸了好几次,喉咙里模糊地发出“放心”两个字,终于落针,倒也还算快准狠。君君用力咬了下唇,但很快内心里的愉悦就把那点儿轻微的疼痛给冲散了。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有着非常不一般的意义,他摸着自己的耳垂,小声告诉罗勤耕,“我觉得自己很勇敢。”罗勤耕揉了揉他的头发,笑着肯定了他的话,“是,你一直很勇敢。”

 

但这份勇敢被收拢在很窄的地方,根本不能轻易示人。耳洞长好了,大部分时候也不过是君君耳垂上两粒肉眼难以洞悉的疤,只有在罗勤耕面前,耳洞才是耳洞,可以挂上漂亮的耳坠,耀武扬威地展示自己的美。

 

再大一些的时候,罗勤耕开始在家族里崭露头角,商人都是重利的,他有做生意的天赋,父亲就开始关心他,器重他,才开始有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的样子。罗勤耕的境遇没有那么糟糕,攒下钱来就会给君君买礼物。他知道君君真正喜欢的是什么,常常私底下给他送一些漂亮首饰,还有做工精致的旗袍。虽然绝大多数时候君君都穿戴不上,但都很宝贝地收藏着。当然有时候也偷偷穿给罗勤耕看。君君本就是身板纤薄的人,身着旗袍时更显腰身,玲珑的身段丝毫不比女子逊色。两人第一次偷食禁果,罗勤耕似乎就要撕坏一件。他掐着君君的细腰,一边往柔软的地方撞,一边吻着君君问,我以后娶你好不好。君君顾不上回答,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在心里已经回答了无数遍。他想说好。

 

那时候的人们很早就开始谈婚论嫁,两人从互通心意开始好像也没有安稳在一起几年,就三天两头因为婚事跟家里闹得鸡飞狗跳。尽管他们在浓情蜜意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说着你嫁我娶,但实际上谁也不敢跟家里坦白自己的感情。君君尤其不敢,他从前因为想要做女孩儿这件事情受过那么多皮肉之苦,还连累罗勤耕去掉大半条命,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告诉家中长辈自己爱上一个男人之后将会面对什么。

 

然而该来的总归要来。君君二十岁的时候,房中小心收藏着的首饰和旗袍在机缘巧合之后全部被翻了出来。于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抵不过“家门不幸、门楣无光”的天大罪过,君君被执行家法,禁了足,无声地等待命运的宣判。

 

那是个怎样的年代,封建、迂腐、愚昧,甚至相信一切怪力乱神,连庄稼的收成问题,都要日日跪拜苍天以祈求风调雨顺。不久之后当地就开始疯传一个消息,说是君君早就已经被女鬼上了身,所以才喜欢一些女孩子才喜欢的东西,长久下去是要害得全家家破人亡的。当然这个消息不是空穴来风,是一位所谓“高人”下的结论。

 

其实一开始请来的是大夫,因为所有人都以为君君这是病了,癔症或是其他的,没有想到大夫完全没辙,一听说君君从小的时候开始就有过反常的行为,更是直言“华佗再世也无济于事”。而那位高人是君君的母亲花重金请来的,她一直就很相信这些东西,几乎把这当做最后的救命稻草了。高人摆足了架子,非是三顾茅庐不出山,一进宅子便皱眉,说这里阴气奇重,再一场法事过后,才神情凝重地正式告知众人,“晚了。”

 

“这女鬼凶得很,令郎怕是早已变作一具空壳,这么多年你们养着的,其实根本就不是人啊!”

 

那时正赶上罗勤耕在邻省出货,回乡途中又遇上水匪截路,他受了重伤,昏迷大半个月,等他醒过来时,一切都已经无法挽救。

 

哀莫大于心死,君君是在绝望中被押上绞架的。他无法相信绞架下面拿着火把叫喊着要处死他的人们都是他的邻里乡亲。他们曾经无数次地在街道上和君君擦肩而过,或许还对他投以过亲切的微笑,只是当对所谓“女鬼”的恐惧蔓延开来,他们高度一致,都变得不像人了。他们狰狞、丑陋,面上的獠牙几乎掩藏不住。君君的母亲在一旁哭成个泪人,他满心的悲伤全是为了那个在别人口中被女鬼蚕食掉灵魂的轻声儿子。她哭喊着“君君”,却害怕并憎恶着绞架上的人。那时那刻,谁又能相信君君就是君君呢?如果这世上真有神祇,那该是他们戏耍了这个可怜虫,让他投胎生做男儿,被神的子民逼迫至不得善终。

 

——长恨此身非吾愿,不如归去。

 

大火烧起来的时候,罗勤耕尚在昏迷;大火被雨水扑灭而君君气绝之时,罗勤耕睁开了眼睛。那之后的无数个日夜,他都在被悔恨反复折磨。他不止一次地想,或许自己自己早几个时辰醒来,一切就都不一样了。他会将君君带离魔鬼的火把,从此远走高飞,平静一声。然而斯人已逝,终不可逆。君君就那样变成一只小小的木匣子,罗勤耕将他捧在手中,从此生命被抽去一半。

 

 

时间退回到罗府遭遇大火之前。罗勤耕久违地梦见了年少的君君,他没有像从前那般对罗勤耕笑,反而是一双眼睛愁苦地望住他,失望地说,“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你也要害死牧歌,害死你的亲生儿子才甘心吗?”罗勤耕急切地为自己辩解,他说他不是,他只不过不想再失去一次。

 

然而君君鬼魅似的逼近了他,幽幽地问,你以为他是我吗?

 

罗勤耕慌张地后退,大喊朝他喊,难道他不是你吗?

 

君君立刻又变作牧歌的样子,悲切地问他,你以为我是他吗?

 

罗勤耕自睡梦中猝然惊醒。在这一夜之前,他一直在自我催眠地欺骗自己,他相信牧歌就是君君。因为他们有同样柔软的眉眼,尤其是那双眼睛,何等地相似。他甚至询问了牧歌的生辰八字,他就是在君君离开的那一天出生的——这难道还不能算作是上天的恩赐吗?!可是原来他一直做错了,如今连君君也来梦里责怪他,怪他变得残忍,变得愚蠢,要两个年轻人来为他荒唐的执念付出代价。

 

几乎是一刻也不能等了,他立刻起身给罗浮生写了一封信,在将明未明的夜色中赶到邮局,第一时间寄出了自己的忏悔。他向自己的儿子道歉,道出牧歌仍在人世的事实,并且告诉他,你可以回来带他离开了。

 

可是当他回到罗府,才发现这里早已变作重重火海。

 

他竟然,又让一场大火烧毁了一切!

 

 

牧歌在火海中听见天上传来的挽歌。那是罗浮生曾在船上唱给他听的那一首。

 

回忆自己这短暂的一生,他发现自己最遗憾的事情竟然是没有亲口对罗浮生承认一句喜欢。他有过三段感情,迟瑞是一眼的心动,然而仓促无解,荒谬绝伦。罗先生是即将溺亡时的浮木,更似一场倾尽所有的报答。只有罗浮生,他是阴雨的小镇上一刻未熄的光,牧歌为他热切期待过明天,想要同他游历远方,看一眼更精彩的人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牧歌唱起这首歌,心中涌起温柔的怀念。

 

他爱罗浮生,这一刻他才遗憾地确信。

 

 

遥远的城市里,一封书信漂洋过海,终于抵达罗浮生的手心。他将信封拆开,片刻之后露出狂喜的笑容。

 

几乎是一刻也不能等了,就在今日,他将要启程去远方。

 

罗浮生以为——不,他确定,在那个终年阴雨的小镇上,还有人在等。

 

-fin-

 

 

这个故事写了很长的时间,打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真是长长地舒了口气。

感觉上一次写得如此消耗自己情感的故事,还是《斯德哥尔摩情人》…..

停笔之后真的有点不敢回头看了,有什么问题请温柔地告诉我!

 

以及感谢读到这里,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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